书袋之制
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。大定十六年(1176),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,常至民间索贿鬻狱,有司难于检察,遂定悬书袋之制。中书、枢密院令、译史用紫纻丝为之,御史台、六部、宗正府、统军司、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,诸寺、监、随朝诸局及州县,并以黄皮为之,各长7寸、阔2寸、厚0.5寸,悬于束带上,公余则悬于便服,违者有司纠之。
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。大定十六年(1176),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,常至民间索贿鬻狱,有司难于检察,遂定悬书袋之制。中书、枢密院令、译史用紫纻丝为之,御史台、六部、宗正府、统军司、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,诸寺、监、随朝诸局及州县,并以黄皮为之,各长7寸、阔2寸、厚0.5寸,悬于束带上,公余则悬于便服,违者有司纠之。
见“耶律阿保机”(1325页)。
见“铁骊”(1877页)。
书名。1卷。作者失考,系多次拼接而成。“云南国记”等首四篇主要记宋以前云南事迹,尤以南诏、大理史事最详,多取材于白文《白古通记》、《僰古通记》,约著于明朝中后期。元明事迹各篇抄自《滇考》,成书于清末。
即“李师古”(1031页)。
见“斡赤斤”(2425页)。
?—490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。一作易度侯。姓吐谷浑氏。※拾寅子。少好星文,尝向南朝宋求星书,未获。北魏太和五年(481),父卒,嗣立。与南齐通好。受南齐封为镇西将军,领护羌校尉。晋秦、河二州刺史、河南
见“阿才”(1190页)。
清代八旗兵的俗称。旗制规定:凡年满18 (初期定为15、16),或身高五尺以上者,即可选充。几丁抽一为兵,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。清太宗皇太极时代(1626—1643年在位),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,
古族名。参见“林胡”(1291页)。
?—168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。又作罗卜藏古木布阿喇布坦、罗卜藏衮布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鄂齐尔图汗孙。清康熙十六年(1677,一说1676或1680),鄂齐尔图被噶尔丹杀害后,率众遁居青海,恳请清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