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约制度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见“佑宁寺”(1087页)。
见“阿布勒班毕特”(1241页)。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,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,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,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,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。有
藏族部落名。在西藏索县境内。为哲蚌寺属部,由帕巴、尼巴、恰吾、索究、削巴、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。原属“霍尔王”,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,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。
明代内蒙古寺庙。原名寿灵寺,后改灵觉寺。在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呼包公路北侧,距包头市东约50公里。土默特蒙古部首领俺答汗所建离宫,兼具寺院、城堡、邸宅特点,明万历三年(1575)建成,明廷赐名福化城
见“蒙古源流”(2337页)。
见“苻坚”(1340页)。
清代新疆地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等书。《新疆识略》作阿尔巴特。《新疆图志》作阿尔巴。清朝曾在此设台站(驿站)。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,又称卡什阿巴德。
见“隆禧总管府”(2138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永乐三年(1405)八月,女真首领可怜哥、歹颜哈等49人来朝,明廷命设屯河、安河2卫,以可怜哥等为指挥、千百户、卫所镇抚。其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