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舍国
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。亦称乌舍城。辽天赞五年(926)元月,渤海国为契丹所灭,国亡。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,建立地方政权,乌舍国为其一。《辽史》中不见其名,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※兀惹(部族名)的异译。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),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,称其王为“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”。
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。亦称乌舍城。辽天赞五年(926)元月,渤海国为契丹所灭,国亡。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,建立地方政权,乌舍国为其一。《辽史》中不见其名,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※兀惹(部族名)的异译。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),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,称其王为“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”。
见“王杲”(201页)。
西突厥东厢(左厢)※五咄陆之一。一作执舍地。居碎叶川(今楚河)东,约在今新疆博尔县西博尔塔拉河流域。唐永徽二年(651),阿史那贺鲁西遁,据其地,设啜统辖,称摄舍提暾啜。显庆二年(657),唐平定阿史
土族语音译,意为“从妻居”,即服役婚。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。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。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。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,少则3年,多至10年。服役起迄时间可分
土家族婚姻习俗。每逢一年一度女儿盛会时,青年男女身着盛装,聚集赶场,寻觅意中人。因女子参加者众,故名。盛行于湖北恩施、鹤峰、宣恩三县相邻地区。集会日期各地不同,有农历五月初三,七月十二或八月十五之别。
书名。内容分炉霍源流、天时、疆域、山川、衙署、祠宇、官寨、官地、城乡、村寨、汉土居民丁口、官吏丁役、兵制、地土、粮种、赋税、风俗、耕种、婚嫁、丧葬、居处、服饰、饮食、土宜物产等。其中以记载章谷土司、德
?—1554明代抗倭英雄。蒙古族。明成祖将、同安侯※火真裔孙。永乐七年(1409),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,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, 中武举。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倭
1811—1872清代藏书家、著作家和书法家。贵州独山人。布依族。字子偲,号邵亭,晚年号眲耳。※莫与俦子。道光三年(1823),随父到遵义府求学,五年考取秀才,十年中举。通汉、宋学,精尔雅六经、名物、
同治十年(1871)甘丹寺堪布班垫顿柱勾结该寺喇嘛阿丹及札萨克喇嘛扎克巴协念等,谋令诺门罕辞退协理商上事务,谋夺商上大权,并密谋杀害原噶伦彭错策旺夺结父子等6人,为哲蚌寺喇嘛告发,畏罪潜回甘丹寺。噶伦
参见“茂特色布伯克”(1332页)。
“女古”,契丹语,意“金”。北女古为一地方单位※石烈(相当于“县”,或“乡”)的名称。契丹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。北女古为辽太宗※永兴宫下之一石烈。应天皇太后※长宁宫下亦有一以是词为名的石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