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玛
景颇语音译,意为“幼子种”。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。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,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,在山官家中,长子、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,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,称“乌玛官”,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。但到解放前,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,长子继位时有发生,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。
景颇语音译,意为“幼子种”。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。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,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,在山官家中,长子、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,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,称“乌玛官”,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。但到解放前,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,长子继位时有发生,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。
元代河流名。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之一支。发源于哈剌和林山。“哈剌”意为“黑”,“和林”一说意为“岩团”,一说意为“营帐”,即“黑岩团”或“黑营帐”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称成吉思汗、窝阔台汗时所建都城哈剌和
①辽封爵。清宁四年(1058),耶律仁先由吴王徙封。 ②金封爵,次国一字王号。大定七年(1167),世宗子完颜永功、明昌元年(1190)世宗子完颜允升先后受封。
辽代宫户的一种。是蕃转户和汉转户的合称。蕃指契丹族和汉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,汉即汉族。此等户原不归契丹政权管辖,经征服掳掠或投降而来,遂变成契丹皇帝及各宫卫的私人编户,故名。比正户身份低。转户之人丁称
见“结剌吉卫”(1784页)。
南北朝宋元嘉(424—453)中置,属雍州,因部领蛮左,故别置蛮府。领西新安郡、义宁郡、南襄郡、北建武郡、蔡阳郡、永安郡、安定郡、怀化郡、武宁郡、新阳郡、义安郡、高安郡、左义阳郡、南襄城郡、广昌郡、东
见“乌古迺”(332页)。
见“中俄恰克图条约”(302页)。
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。南诏、大理时均称此名。包括因远部(居元江)、休腊部(居河西)、嶍峨部(居嶍峨县)、屈中部(居阿迷州)、溪处甸部、伴溪落恐部(为临安府两长官司)、铁容甸部(亏
藏语译音。西藏贵族家族之一。全称本仲雪巴。其庄园在仁蚌和白朗地区。此家族成员于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出现于后藏贵族行列。时本仲阿旺德钦因准噶尔侵藏,与颇罗鼐成患难之交,活跃于拉萨政界。另一成员本日索
1606—1658清初将领。别名盛年。汉军镶黄旗人。原籍满洲,姓佟佳氏。初袭父佟养正游击世职。天聪五年(1631),从太宗征大凌河立功,加世职为二等参将。崇德三年(1638),授兵部右参政。五年,从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