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斯滿
哈萨克族。新疆富蕴县人。早年曾做过小商贩。1940年参加青河、富蕴哈萨克族牧民暴动。1943年后历任阿勒泰哈萨克族解放委员会委员长、阿勒泰临时革命政府主席、“三区”临时政府阿勒泰行政公署专员、新疆省联合政府委员兼阿勒泰专员。1946年8月,凭借国民党支持,向“三区”民族军发动进攻。后窜至中蒙边境一带,在新疆、甘肃交界地区大肆烧杀抢掠。1950年,伙同尧乐博斯、贾尼木汗等举行武装叛乱。同年12月,被人民解放军擒获,1951年5月在迪化(今乌鲁木齐)被处死。
哈萨克族。新疆富蕴县人。早年曾做过小商贩。1940年参加青河、富蕴哈萨克族牧民暴动。1943年后历任阿勒泰哈萨克族解放委员会委员长、阿勒泰临时革命政府主席、“三区”临时政府阿勒泰行政公署专员、新疆省联合政府委员兼阿勒泰专员。1946年8月,凭借国民党支持,向“三区”民族军发动进攻。后窜至中蒙边境一带,在新疆、甘肃交界地区大肆烧杀抢掠。1950年,伙同尧乐博斯、贾尼木汗等举行武装叛乱。同年12月,被人民解放军擒获,1951年5月在迪化(今乌鲁木齐)被处死。
见“扯力克”(1054页)。
?—1859清朝大臣。蒙古正蓝旗人。巴鲁特氏。原名松葰,字静涛。道光六年(1826)进士。选庶吉士,授编修,署日讲起居注官。十一年(1831),升右春坊右赞善。十二年,迁国子监司业。七月,充山东乡试副
见“太悉伏”(273页)。
即“亦乞列思”(872页)。
1696—1776清朝大臣,满洲正黄旗人。姓乌雅氏。雍正十年(1732),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,历官员外郎、郎中、江宁知府等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迁刑科给事中,巡视台湾。二十二年,擢镶黄旗汉军副都
珞巴族的主要卜卦形式。由“米剂”(卜卦师)、“纽布”(巫师)及一些有经验者主持。卜卦时,一手持鸡,一手执小刀,口唱即兴自编的曲调,随后杀鸡剖腹取肝,用水清除血污,察看鸡肝正反面和肝边上的卦位及卦符呈现
1571—1640明末青海高僧。藏族。系塘让寺修建者。20岁赴卫地求学,获得林赛噶居学位。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。34岁回到多麦地区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,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
1949年5月出版,铅印,16开,折叠式,东北画报社印刷。1947年4月23日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,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。5月1日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。该刊汇编了这
高句骊国官号。亦称“吐捽”。《后汉书》、《三国志》已有※“对卢”之官称,“大对卢”之称始见于《北史》以后诸《高句骊传》,列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“大官”(《周书》加“褥萨”,称有十三级)的第一等级。位于诸
见“拖雷”(136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