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地也拔勤豆可汗
唐贞观十年(636),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。见“诺曷钵”(1954页)。
唐贞观十年(636),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。见“诺曷钵”(1954页)。
见“评皇券牒”(1170页)。
见“鸢鞮”(1379页)。
见“莫何”(1823页)。
见“伯言儿”(1090页)。
清内蒙古诸旗之一。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达拉特旗。牧地东界归化城土默特地,西界鄂尔多斯左翼中旗,南界左翼前旗,北界乌拉特旗。汉沙南县地,隋唐为胜州榆林郡治,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(即
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员。亦作吐豆登、吐头发、吐屯发、吐屯等。初见于柔然,由王族郁久闾氏担任,领有部众,官职世袭,参与军政大事,亦奉命出使他国。后为突厥所继承,地位在※俟利发之下。《太平广记》云
地名。即今西藏自治区所辖之行政区。唐为吐蕃地。元朝纳入中国版图,在行政上直隶元中央。“乃郡县土蕃地”,划分为三个行政区,其中之一为乌思(斯)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管辖以雅鲁藏布江流域为
见“古儿别速”(441页)。
书名。《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》中元史语解部分。清乾隆四十六年(1781)高宗敕撰。24卷。分帝名(附后妃皇子公主)、宫卫(附军名)、部族(附国名)、地理、职官、人名、物名七门。号称“以蒙古语正《元史》
见“高昌馆来文”(191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