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乌东孜
见“乃东”(37页)。
见“乃东”(37页)。
清典制书名。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,后改名《石渠余记》。王庆云(1798—1858,今福建福州市人,字雁汀)撰。6卷。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,计有官制、兵制等87篇。资料主要采取《清实录》、《清会典
藏语音译,又作基恰,意为“总管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。相当于内地的专区。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。上对※噶厦负责,下领所属各※宗(相当于内地的县)、谿 (庄园)。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
宋代云南大理(后理)国国王段兴智年号。?—1254年。
见“引”(399页)。
见“鄂伦春族”(2052页)。
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。高山族村社社租即“番大租”原由通事(多汉人充任)管收,往往饱入私囊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后,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,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
见“宇文泰”(897页)。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藏族。任噶伦。嘉庆十年(1805),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,营私舞弊,侵占庄园,银两,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,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,被革职,照札萨克喇嘛名号,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
满语音译。亦作夸兰达。清初执行某一军事任务时所委任的临时带兵官。授纛。其衔相当于甲喇章京(参领),但待遇则不如;时人也以此名尊称“库主事”(文职正六品)。满语“夸兰”,原喻指“军营”、“庭院”或“库场
元朝宗王。蒙古孛儿只斤氏。※晋王甘麻剌孙,迭里哥儿不花子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父死,袭湘宁王位。泰定元年(1324),奉命出镇察罕脑儿,罢宣慰司,立王傅府。三年,移镇兀鲁思部。继出镇安西王阿难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