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首
金、元村社吏役。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,村设主首。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,200户以上设3人,50户以上设2人,50户以下设1人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设主首,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,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供应杂事。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。
金、元村社吏役。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,村设主首。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,200户以上设3人,50户以上设2人,50户以下设1人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设主首,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,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供应杂事。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。
元代户类之一。中统元年(1260)立十路宣抚司,定户籍科差条例,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、交参户、漏籍户、协济户等。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,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,交纳丁税。
见“也孙铁木儿”(143页)。
见“忠贞可汗”(1414页)。
见“高车十二姓”(1919页)。
见“妫水”(1261页)。
古族名。一说,“落”即“潞”。在今山西上党潞城一带,为狄族隗姓的一支。商武乙三十五年,周王季历伐之,俘十二(一作二十)翟王,族衰败。
书名。清梁章钜撰,朱智等重加修辑。28卷。该书分训谕、除授、恩叙、规制、题名、诗文、杂记7类,记述军机处建制、规章制度、人员任免及沿革掌故等,对清史和满族史研究都有参考价值。道光二年(1822)成书1
?—1442明代海西女真首领。女真族,纳喇氏。一说即叶赫始祖※胜根打喇汉。世居胡笼(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)。永乐四年(1406),任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。三传至成化(1465—1487)初年,一说被土
见“阿才”(1190页)。
390或394—417晋代吐谷浑王。吐谷浑氏。※视罴子。晋安帝隆安四年(400),父卒,以年幼,由叔乌纥堤继为吐谷浑王。后自称世子。义熙元年(405),吐谷浑遭西秦乞伏乾归袭击,乌纥堤兵败走死后嗣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