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土司制度
书名。西南少数民族史。1册5章。近人余贻泽撰。内载我国西南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湖南、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——土司制度的起源、沿革、制度、改流等情况。内分“绪论”、“制度”、“沿革与现状”、“改流”等部分。书后附录“明代土司统计”、“清代土司分布图”等及参考书目。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。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。
书名。西南少数民族史。1册5章。近人余贻泽撰。内载我国西南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湖南、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——土司制度的起源、沿革、制度、改流等情况。内分“绪论”、“制度”、“沿革与现状”、“改流”等部分。书后附录“明代土司统计”、“清代土司分布图”等及参考书目。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。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。
古水名。一作浿江。所指因时而异,两汉时,按《史记·朝鲜列传》所记卫满出塞所渡之浿水,和《汉书》所载“汉兴,为远难守,复修辽东故塞,至浿水为界”,应是指今朝鲜境内之清川江(一说指大同江,或鸭绿江)。汉以
唐宋时河西地方守军。唐大中二年(848),张议潮举兵,逐吐蕃守将,收复沙州,遣使至唐告捷。五年(851)春,被唐任为沙州防御使。同年冬,献河西11州图籍。唐置归义军于沙州,以议潮为节度使,领沙、甘、瓜
约1756—1824清代诗人。字实夫。四川成都人。回族。原籍浙江钱塘,幼时随父入川,为舅父马秋药所钟爱,因又姓马。好咏吟,文才出众,年虽弱冠,即有《梅蕉山房诗课》、《蕉缘轩诗抄》等作品问世。乾隆四十二
?—597隋代吐谷浑可汗。单称伏。原姓吐谷浑,后复姓慕容。※夸吕子。隋开皇十一年(591),父卒,嗣立。是年,遣侄无素入隋朝奉表称藩,献方物,并请以女备隋后宫,被文帝拒绝。翌年,再遣使朝贡,隋遣刑部尚
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。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。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。有田出租的富户,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。在租牛期间,如母牛产子,则按“主三佃一”分成,不另收牛租。
见“古儿别速”(441页)。
河西吐蕃文书。原见《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》,S0228号卷子。该借据记载:“猪年二月,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,因无耕牛农具,与姜兰永上人伙种,兰永出耕牛农具,种子与人工平摊,笃笃负责预防盗贼,
又作辣都,景颇语音译,即“老四”。“都”原意应为“点燃”或“煮”。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。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,其法是用竹块一片,挖一个小槽,槽中有小孔,孔上置火草,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
见“耶律昭”(1303页)。
敦煌吐蕃藏文文献。见《敦煌吐蕃文献选》伯字1128号卷子。此为残卷,共33行。经比勘,其内容与《达磨赞普愿文》相同,在文字上仅极个别的字形及断句的音节符号有微小差别。在对勘中,发现此愿文之起首,正是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