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布特哈
清末政区名。全称“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”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,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(今鄂温克)、达斡尔、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,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。光绪二十年(1894),裁并衙门三总管,改置副都统领其事。三十二年,又裁撤副都统,以嫩江为界,分置东、西两路布特哈,各设总管,分编8旗。总管下设佐领1,骁骑校1,统领本路旗属事宜。治所驻博尔多站(今黑龙江省讷河县)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置讷河厅,1913年改县。
清末政区名。全称“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”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,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(今鄂温克)、达斡尔、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,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。光绪二十年(1894),裁并衙门三总管,改置副都统领其事。三十二年,又裁撤副都统,以嫩江为界,分置东、西两路布特哈,各设总管,分编8旗。总管下设佐领1,骁骑校1,统领本路旗属事宜。治所驻博尔多站(今黑龙江省讷河县)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置讷河厅,1913年改县。
见“渚冬河卫”(2117页)。
见“小云石脱忽怜” (152页)。
1822—186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刀太康之子。道光十三年(1833),原宣慰使刀绳武携印潜逃后,十四年,清廷应其父之请,委其为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。缅甸木梳王朝
官名。元代设置。职位仅次于宣抚使。明代为世袭土官,秩正五品。参见“宣抚使”(1746页)。
蒙古、鄂温克等族传统食品。起源于农业民族。早在春秋战国时期,诸侯国就以此为军队的行粮,将米干炒或煮熟晾干再炒,食时用水调和。随着各族经济文化交流,被游牧、狩猎民族广泛采用。蒙古炒米多用糜米干炒,贮入容
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。多罗,沿用满语,郡王,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,两合而定此名。册封郡王,授镀金银册,以为延后。崇德元年(1636),始立此爵。顺治六年(1649),增定为10爵,定郡王一子
朝代名,南北朝时期北朝之一。也称“后魏”、“拓跋魏”、“元魏”。鲜卑拓跋氏所建。4世纪初,拓跋氏在今山西北部、内蒙古中部等地建立※代国,东晋太元元年(代建国三十九年,376),为前秦苻坚所灭。十一年(
西夏毅宗李谅祚年号,1050—1052年,凡3年。
?—1676清朝武官。蒙古镶黄旗人。齐墨特氏,世居喀喇沁地方。顺治五年(1648),从征江西叛将金声桓,攻南昌府,先登克城,以功赐“巴图鲁”名号,授二等轻车都尉。七年(1650),恩诏加授一等轻车都尉
藏区民间佛教石供之一。原为藏族民众设置的界址及计算里程的标志。在藏区之民居处、道路、码头、山口、林间要道等处多有之。藏民将石块、石板等堆放在一起,往来行人,每每投放一块至数块,积少成多,久成石堆。藏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