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乡土人
见“东乡族”(510页)。
见“东乡族”(510页)。
①古族名。羌人的一支。以该地有白兰山(今青海黄河源西北布尔汗布达山)故名。南北朝时分布在今青海南部柴达木河流域以及四川西部地区。东北邻吐谷浑。以游牧为生,“随逐水草,庐帐为屋,以肉酪为粮”。与党项羌关
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。清制规定,三年编审人丁一次,“每户书氏族、官爵,无职者曰闲散某。备载其父兄子弟、兄弟之子,及户下人”(乾隆《清会典》卷95)。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,而委附于主
书名。王国维撰。1卷。《圣武亲征录》自钱大昕抄出校正以来,续有张穆、何秋涛为之校注,何张所据钱抄本脱误甚多,虽经大量补正,仍有未足之处。作者为更求完善,另据傅增湘、陶湘所藏明抄《说郛》本及汪鱼亭藏本校
金初将领。世居星显水(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)。女真族。黄掴氏。金初,从破宁江,取咸州、东京路及诸山寨栅,皆有功。从麻吉破辽兵于上京、阿邻甸等地,后从攻回鹘城(在今蒙古国北杭爱省鄂尔浑河上游),破辽兵9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穆勤卫。永乐十年(1412)八月,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。十月,在其地建站。在前苏联境内阿姆贡河口北岸莽阿臣噶山附近。
官署名。清代为采珠、渔猎等以供宫廷应用而设的办事机构。乌拉:城名,在今吉林市(其衙门在原城北乌拉街);总管:官名,例由内务府郎中或该衙门“翼长”升授。清初,于乌拉创设牲丁(时关内外各地亦设散处牲丁),
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属辽景宗※彰愍宫
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。《辽史·刑法志》称:“木剑大棒者,太宗(927—947)时制。木剑面平背隆,大臣犯重罪,欲宽宥则击之。”依制,“木剑大棒之数三,自十五至三十。”会同二年(939),“乙室大王坐赋调
明代乌思藏地名。又译答噶尔。即今西藏达孜。宣德元年(1426)十月,明中央政府升其寨官领占巴、头目昝卜巴俱为都指挥佥事。赐银印、诰命。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置,渥巴锡汗从弟一等台吉伯尔哈什哈裔。初驻牧斋尔(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)。三十八年(1773)徙居珠勒都斯(今焉耆西北)。设1佐领。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南路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