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族地区革命遗址。位于广西东兰县武篆乡所在地。建于清光绪(1875—1908)年间,高约4丈,形为角塔式楼房,红檐绿瓦,檐棱飞龙舞凤雕刻,内分四层,沿梯盘旋而上顶层,可远眺数里内外。原供祀魁星神像,故
见“花剌子模”(999页)。
地区名。在蒙古高原南部,地处长城之北,大漠以南。为自商周至明、清,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。清统一该地区后,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,行盟旗制度,置哲里木、卓索图、昭乌达、锡林郭勒、乌兰察布
?—约1203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之一。又译亦剌哈、你勒合、亦腊喝。克烈部部长※王罕子。宋庆元二年(1196),与父联合铁木真(成吉思汗)配合金军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(今蒙古国乌勒吉河),受金封为
旧厅名。在今黑龙江省西南部。辽长春州、金泰州北境。元辽王分地。明属福余卫。清蒙古杜尔伯特旗牧地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以该旗垦地及黑龙江省属部分垦地合置安达厅。为清末实行放垦,割蒙旗土地而设的行政区
见“噶尔察”(2499页)。
论著。有关宋代南丹州民族考辨。1篇。元马端临(约1254—1323,字贵与,今江西平乐人,汉族)撰。内容据文献考证宋代活动于今广西南丹、河池、环江一带的南丹州居民的姓氏、民族、分布及其与中原王朝的关系
见“教化三部长官司”(1981页)。
参见“英义建功毗伽可汗”(1339页)。
契丹符契。上圆下方,形如方响,上方有孔,穿绳。镀金,缕刻契丹大字“”(意“敕走马”)。在南司内收掌。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,及进南朝物品,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