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见“锵清”(2452页)。
见“宇文邕” (898页)。
见“咄陆可汗”(1389页)。
匈奴名马,又作弹奚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颜师古注:“驒奚,駏驉类也。”为野马属,史称其青骊白鳞,文如鼍鱼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哈雅哈资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五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①(729—853)唐代吐蕃藏医。又称老玉妥·云丹贡布。吐蕃赞普赤松德赞(?—797)时人。玉妥家族人。世代行医。其曾祖、祖父及父,先后任松赞干布、芒松芒赞及赤都松御医。家学渊源,自幼从父学医,10岁
见“耶律鲁不古”(1328页)。
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。亦作椎结、高髻。其式将头部周围剪短,将中央长发挽为高髻,如锤如椎,置于头顶或脑后。古时百越民族多此发式。《吴越春秋·吴太伯传》载:吴寿梦元年(前585),寿梦对
又作彭师杲。五代时辰州土官。溪州(治今湖南永顺东南)刺史※彭士愁之子。楚王马希广(947—950年在位)命其为强弩指挥使、辰州(治今湖南沅陵)刺史。楚王马希萼(950—951年在位)攻占长沙,被俘,请
见“内差”(30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