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?—前496亦作阖庐。春秋末年吴国国君。又名光,吴王诸樊之子,时人称公子光。周敬王五年(前515),与伍子胥密谋,借宴请吴王僚之机,派亲信专诸杀僚自立。以伍子胥为相,辅佐朝政;命孙武为将军,训练军士;
新疆锡伯族祭祖坟节日。每年有3次:三月、七月、十月。三月,同内地清明节,以鱼肉祭祀,烧香和纸钱,并给坟墓培土。七月初,备西瓜、甜瓜献祭。十月初一,祭祀、烧香、献纸钱,如有尸体需火化或移入墓地,也于此后
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。源于唐、宋,金、元沿之。元代,凡军用马驼、料草,宫廷所用缎疋、皮货等,均按户等高下,田产多寡分摊,诸色户与民均当。军、站户一度获免,以钱助民和买。其制弊端甚多,由于官府给价
朝鲜族的一种弹拨乐器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类似汉族古筝。始于朝鲜三国时代。伽倻人于勒创制。据《三国史记》载:“伽倻琴,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”。其形“上圆象天,下平象地”。共有12弦,乃“拟十二月”。其后
拉祜语音译,意为“大房子”或“母系家族”。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保留的一种母系家庭公社残留形式。由属同一始祖母的若干女性后裔的对偶家庭组成(男性婚后从妻居),通常包括六七个对偶小家庭,共四五十人
见“阔阔出”(2274页)。
?—1514蒙古※朵豁剌惕部异密。※忽歹达后裔。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,成为家族世袭领地——※向阳地的统治者,后自称汗,多次击败※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,积极向四周扩展,《拉失德史》称其政权为“喀什噶尔
东北古国名、古族名。一作索离、稿离、橐离。来源史无明载,一说是东夫余被高句骊灭后北逃的一支。所指和所在无定论,一说当即北夫余,或其先世,地在今嫩江以东,东流松花江以北的呼嫩平原,中心地在乌裕河流域;二
1239—1267元代白兰王。又作恰那多吉。乌思藏人。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。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帝师之弟。宋淳祐四年(1244),应蒙古皇子阔端之召,与八思巴随叔父萨班至凉州(今甘肃武威)谒见,住留18年。
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。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。如史载宋元符二年(1099)四月,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磋迈喀结桑。后世称“蕃官名号”,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