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掌教制
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。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。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“筛海”(教长)和管理民事的“嘎锥”(宗教法官)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。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、教合一的制度。三掌教即: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(掌教),传呼礼拜的穆安津(赞教),执掌教法的海推布(协教)。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,官府任命。到元代(一说明代),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、子传孙的世袭制。
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。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。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“筛海”(教长)和管理民事的“嘎锥”(宗教法官)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。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、教合一的制度。三掌教即: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(掌教),传呼礼拜的穆安津(赞教),执掌教法的海推布(协教)。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,官府任命。到元代(一说明代),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、子传孙的世袭制。
藏语音译。意为“轮流候差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时农奴负担的差役之一,轮流候差为来往的政府官员、贵族、寺院上层、藏兵和投递公文人员提供人力、畜力。以部落或村为单位轮流候差,时间1至15天不等,候差期间各村或
见“合亩制”(834页)。
?—1738清代青海郭隆寺活佛。为郭隆寺(后称佑宁寺)五大活佛之一,即王呼图克图一世。出生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小寺村。初在郭隆寺学经,参加巡回辨经,敏于思索,取得“格西”学位。康熙五十五年(1
又译同音。西夏文字书。西夏党项人令犬长、罗瑞灵长编著,后经学士兀罗文信、梁德养等多次修定。现存有两种版本。一种为西夏正德六年(1132)义长校勘。木刻本,蝴蝶装,页面2
书名。明张雨编撰。12卷,嘉靖二十六年(1547)成书。明制,“巡按监察御史,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、器械,体察将官贤否,同画图具奏,并缴本查照施行”。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。卷首为作者引
?—723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。又作李郁于、郁干、李郁干。出自大贺氏族。前首领※娑固(李娑固)从父弟。开元八年(720)契丹内讧,堂兄娑固为军事首领、静析军副使可突于(一作可突干)所杀,即被可突于推为
见“沙马宣抚司”(1130页)。
羌族巫师名。羌语音译。尊称“阿爸许”,又称“释比”,俗称“端公”。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威望。专门从事祭山、还愿、安神、驱鬼、治病、除秽、招魂、消灾以及男女合婚、婴儿命名、死者安葬和超度等活动。仅限男性充任
清代八旗兵种之一。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。 ①内火器营。康熙三十年(1691),京城设立火器营。从八旗满洲、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、鸟枪马甲4名、炮甲1名,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
傣语音译。又称“昆勒贯”,意为“当官人的议事会”,即贵族议事会。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。由司署的“四卡贞”、“八卡贞”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