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执官
唐代吐蕃职官名。简称“三执”,音译“岑松”。据《德乌佛教史》载,“三执官”例由达氏、娘波氏、垂特氏贵族分任,其职能是:达氏掌管帐篷业,娘波氏掌管铁业,垂特氏掌管禽类业。《贤者喜宴》仅载达氏掌帐篷业,余不载。
唐代吐蕃职官名。简称“三执”,音译“岑松”。据《德乌佛教史》载,“三执官”例由达氏、娘波氏、垂特氏贵族分任,其职能是:达氏掌管帐篷业,娘波氏掌管铁业,垂特氏掌管禽类业。《贤者喜宴》仅载达氏掌帐篷业,余不载。
匈奴官名。或将“相”、“封”分别作为两种官职,将“封”写作“将”。冒顿单于(前209—前174年在位)时始设置。为中下级职官,隶属于匈奴24个“万骑长”。地位不固定,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。
1678—1735清朝皇帝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原名允祯。康熙帝※玄烨第四子。1722—1735年在位。年号雍正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,从帝征噶尔丹,统率正红旗大营。三十七年,封贝勒,四十八年,进封
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。土家族。容美(治今湖北鹤峰县)宣抚使田潮美子。袭父职为宣抚使。成化五年(1469),遣人贡方物不及数,停赏。后致仕。弘治二年(1489),贡马为土人谭敬保等赎罪。刑部以纳马赎罪,轻
?—1791清朝将领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库雅拉氏。自护军补司辔长,授乾清门蓝翎侍卫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),从征金川,为领队,与内大臣海兰察等连克数碉,擢三等侍卫。复从领队大臣福康安攻取诸碉寨,赐号“拉
即“大明俊”(83页)。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建于元代,称高罗寨长官司(一作宣抚司)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)因土民流散,废。永乐四年(1406),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
清代征战、禁卫军之一。遴选八旗满洲、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。 (1)顺治元年(1644),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,编为两营,设“噶布什贤(前锋)噶喇衣(翼的)昂邦(总管)2人分统。十七年(1660)
匈奴官名。分左右。是单于重要辅臣,为※“六角”之一。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,多由单于子弟充任,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。晋代作渐尚王,为十六王之一,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,左右朔方王之上。
见“三岩”(46页)。
契丹科举制度,有乡、府、省三试之设。乡中曰乡荐,府中曰府解,省中曰及第。三岁一试进士,贡院以二寸纸书及第者姓名给之,号“喜帖”,接帖方允以参加殿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