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勐改流
约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前后,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:勐缅长官司,土长官奉氏;勐撒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;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。明谢肇淛《滇略》,称三土司为“三勐”,遂相沿为俗。清乾隆十一年(1746),实行改土归流,在三勐地设缅宁厅,为通判治所,属顺宁府(今凤庆县)辖。于是“三勐为一”,土司被废。
约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前后,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:勐缅长官司,土长官奉氏;勐撒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;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。明谢肇淛《滇略》,称三土司为“三勐”,遂相沿为俗。清乾隆十一年(1746),实行改土归流,在三勐地设缅宁厅,为通判治所,属顺宁府(今凤庆县)辖。于是“三勐为一”,土司被废。
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。统和十五年(997),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,十年内不交租税,是为在官闲田制。
亦称筏子,古称革船。黄河中、上游一带回、东乡、保安、撒拉、汉等民族传统水上运载工具,以兰州一带为最多。由来已久。据《水经注·叶榆水篇》载:汉建武二十三年(公元47年),曾遣兵乘“革船”南下水。《旧唐书
见“蕃汉转户”(2489页)。
见“元恭”(228页)。
元封爵。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,授兽纽金印。至顺二年(1331),不颜帖木儿(一说为豳王出伯后裔)始受封。嵬厘袭封。一说邠王与豳王异文同地同封号,参见“豳王”(2575页)。
书名。元欧阳玄(1274—1358)撰。16卷。玄,浏阳(今湖南浏阳县)人,字原功,号圭斋。宋欧阳修之后。平生三仕成均,两为祭酒,六入翰林,三拜承旨。文宗时预修《经世大典》,顺帝时任宋、辽、金三史总裁
东晋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。又作叱吕引、叱吕勤,简译作俟吕或叱吕,误作侯吕或候吕。源于东胡鲜卑,首领称“大人”。其一支5000余户在拓跋什翼犍时(338—376年在位)由首领渴侯率领投鲜卑拓跋氏,世代在
哈尼族他称。自称毫泥、黑泥。见于民国《新平县志》、《墨江县志稿》。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地区和墨江县境内。参见“哈尼族”(1633页)。
见“裕诚”(2303页)。
见“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”(11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