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公
十六国时期汉(前赵)所设职官。刘聪即位后,于嘉平四年(314)定官制,设丞相(后改为相国)、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司徒、大司空、大司马,史称“七公”,分别由刘粲、刘景、王育、任煿、马景、朱纪、刘曜担任。
十六国时期汉(前赵)所设职官。刘聪即位后,于嘉平四年(314)定官制,设丞相(后改为相国)、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司徒、大司空、大司马,史称“七公”,分别由刘粲、刘景、王育、任煿、马景、朱纪、刘曜担任。
?—1045西夏皇子,党项羌族,本姓拓跋氏,景宗李元昊子。母咩米氏。与母均失宠,避居夏州王庭镇。年长,图谋聚众为乱,其党羽卧香乞告密,被元昊捉获,后沉河溺死,其母赐死。
?—1876清朝大臣。字西林。满洲正红旗人。姓萨尔图氏。福隆阿子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)举人。咸丰四年(1854),拣发安徽以知县用。九年(1859),屡率乡团败太平军。十一年(1861),署宿州同
清代新疆地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等书。在玛纳斯西80里。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。清朝在此设有台站(驿站)。
见“评皇券牒”(1170页)。
?—1650清初大臣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喜塔腊氏。崇德五年(1640),随睿亲王多尔衮、郑亲王济尔哈朗征明,围锦州,因功授骑都尉世职。七年,擢户部参政。顺治元年(1644),任户部侍郎。二年,以随军进关攻
北魏初勋臣之后组成的八个姓氏。拓跋鲜卑在向南发展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外部落,成为内入诸姓。后按照其原是否为部落大人及内入后之功绩,逐渐从内入诸姓中分化出丘穆陵(后改为穆)、步六孤(陆)、贺赖(贺)、独孤(
见“夜落纥”②(1497页)。
傣语称“纳曼”。农民称之为“纳曼当来”,意即“寨内大家的田”。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。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;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,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
①(1582——1624)后金开国功臣。满族。爱新觉罗氏。清显祖宣皇帝※塔克世第五子,太祖※努尔哈赤异母弟。屡从征战,多立战功。初封台吉。明万历二十六年(1598)初,奉命与努尔哈赤长子褚英征东海安楚
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。侮称“八寨之乱”。时嘉靖(1522—1566)初年,广西上林、忻城、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,因封建统治者对其“制之太甚,或不堪命”(《粤西文载》卷29),被迫举行武装起义。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