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
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。成丁有年龄规定。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;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;宋定成丁年龄为20,金减至17岁为丁。元、明、清大体均沿前制。一般有残疾者皆除外。参见“老”(686页)。
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。成丁有年龄规定。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;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;宋定成丁年龄为20,金减至17岁为丁。元、明、清大体均沿前制。一般有残疾者皆除外。参见“老”(686页)。
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李文彩(永淳壮族)的称号。参见“李文彩”(1028页)、“大成国农民革命”(101页)。
1896—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。新疆哈密人。维吾尔族。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。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、经商。不久返回哈密,任王府卫队副队长。1931年率队参加
见“耶律阿保机”(1325页)。
书名。简称《秋涧集》,元王恽(1275—1336)撰。100卷。恽,卫州汲县(今属河南)人,字仲谋,号秋涧,因以名集。中统元年(1260)由东平评议官选至京师,历任翰林修撰、待制、监察御史、提刑按察使
云南傈僳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。参见“普米族”(2291页)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莫啻色卜伯克、莫提色布伯克、摩提色布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管理经典,整饬教务,不参与民事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六、七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
蒙古森林诸部(蒙古语称“槐因亦儿坚”,汉译“林木中百姓”)之一。又作秃马、秃满、吐麻、途马、秃马惕。因与火里(豁里)部错居,常与之连称。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山地森林中。辽、金时即与蒙古部通婚。蒙古国建
1497—1580明代白族学者。字仁甫(一作仁夫),号中溪,别号逸民。云南太和(今大理)人。祖籍浙江钱塘,元时远祖李顺官大理路主事,落籍大理,至元阳为第九世,与白族相融。自幼善学能文,学问博通,明习吏
1708—1764清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吴雅氏。字和甫。都统佛标之子。雍正九年(1731),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,补内阁中书。自十三年(1735)起至乾隆十一年(1746),7迁至副都统、护军统领。后
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。明洪武至永乐间(1368—1424),宣慰使司刀暹答曾命奢陇法食邑于此。永乐十一年(1413),宣慰使刀更孟以勐捧为其子刀霸供之食邑。十九年(1421),析车里为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