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下
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。”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
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。”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
佛教称谓。原为佛陀名号,元明时用以封乌斯藏各教派高僧,在封赐名号中为最高等级。明有大宝法王、大乘法王、大慈法王等。
?—927五代京兆三原(今陕西三原东北)人。明敏有才辩。后唐庄宗时,任工部尚书兼真定尹,知北京(镇州)留守事。明宗时,拜中书侍郎、同平章事,兼判三司,颇有建树。后因直言得罪明宗,又为安重诲所忌,遂遭诬
书名。清唐鉴(谥確慎)著。十卷。另有卷首、卷末各一卷。光绪元年(1875)刊行。卷一至卷四为序、说、记、题跋、书、墓志铭等文,卷五为公牍,卷六至卷十为诗。作者崇信程、朱,认为“孔子之学之精,非朱子不能
官名。明清督理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掌治南北各河疏浚堤防之事。明永乐九年(1411),遣尚书治河,此后间遣侍郎、都御史。成化后始称总督河道。嘉靖二十年(1541),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,提督河南、山东、直隶河
官署名。东晋初由侍御史所属课第曹改置,掌厩牧牛马市租。后复分外左库、内左库二曹。南朝宋元嘉中,省外左库,而内左库直称左库。大明中复置。前废帝景和元年(465)又省。
金大定二十九年(1189)置。治今山西清徐县东南徐沟。属太原府。1952年与清源县合并为清徐县。
?—835唐虢州弘农(今河南灵宝)人,字师皋。元和进士,又第宏辞科。累迁监察御史。曾切谏穆宗游逸无度。长庆四年(824),授吏部员外郎。太和二年(828),属吏犯赃,坐不检下免官。后李宗闵、牛僧孺辅政
官名。北魏置。宿卫禁军低级军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西汉时乌孙昆弥(王)。翁归靡子,左夫人匈奴女所生。势力壮大后,袭杀其父,自立为昆弥。西域都护郑吉使冯夫人(冯嫽)说降,因惧汉朝威势,声言愿居次位。宣帝乃遣冯夫人锦车持节至赤谷城,立之为小昆弥,另立元贵
即“宰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