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植
一作植之。南朝齐武帝时,为尚书删定郎,奉命集定张斐、杜预旧注《晋律》合为一书,凡二十卷,一千七百三十二条,于永明七年(489)奏上。寻定《律文》二十卷、《录叙》一卷,然未施行,后为《梁律》蓝本。
一作植之。南朝齐武帝时,为尚书删定郎,奉命集定张斐、杜预旧注《晋律》合为一书,凡二十卷,一千七百三十二条,于永明七年(489)奏上。寻定《律文》二十卷、《录叙》一卷,然未施行,后为《梁律》蓝本。
即“不刺”。
周武则天年号(694)。
约743—约810唐婺州金华(今属浙江)人,字子同,初名龟龄,号玄真子。肃宗时明经及第。待诏翰林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。坐事贬南浦尉。遇赦还,不复仕,放浪江湖以终。自号烟波钓徒。著《玄真子》三卷,有《知
明陕西巩昌(今甘肃陇西)人。洪武时以荐举授泰州教谕。秩满朝京,召问经史及政治得失,直言无隐,任为左赞善。以亮直见重,官至礼部尚书。洪武末病卒。
书名。不著撰人名氏。二卷(或分四卷)。记金太祖、太宗对宋用兵之事,故以“吊伐”为名,为编集官府所存案牍而成。天辅六年(1122)只一条,自七年至齐刘豫的废立,举凡国书、誓诏、册表、文状、牒檄等类,按年
中国石器时代遗址。在内蒙古满洲里市附近。1927年发现。出土有大量动物化石、少量石器和两个人类头骨及一个下颌骨化石。动物化石有披毛犀、猛犸和原始牛等。
见“荆南①”。
497—572南北朝时人,字季珉。其先高句丽人。北魏正光中,从并州刺史元天穆攻邢杲,继随尔朱天光破万俟丑奴,以功除宁朔将军。永熙三年(534),从魏孝武帝西迁,拒战东魏高欢追兵,封巨野县子。西魏大统初
即“中俄议结塔城焚俄贸易圈案议定条款”。
书名。明李光壂撰。一卷。记述崇祯十四年(1641)正月至崇祯十五年七月李自成农民军三攻开封,终于河决城没的过程。当时光壂参与守城,目睹实况。崇祯十六年九月流寓金陵,于病危之际口授其子,初名《汴围日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