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西路
金地方建置。沿宋旧名,又称真定府路。辖府三:真定、彰德、中山;节镇州二:邢、卫;防御州二:洺、濬;刺史州五:威、沃、磁、祁、滑;县六十一;镇三十三。
金地方建置。沿宋旧名,又称真定府路。辖府三:真定、彰德、中山;节镇州二:邢、卫;防御州二:洺、濬;刺史州五:威、沃、磁、祁、滑;县六十一;镇三十三。
书名。清末张之洞著。二百二十九卷,首二卷。1928年刊。包括奏议七十二卷、电奏十三卷、公牍三十六卷、电牍八十卷、专著杂文等二十八卷。内容自光绪五年(1879)起至三十四年止,涉及洋务运动、清末“新政”
西汉武帝元封三年(前108)置。治今朝鲜黄海北道沙里院南。属真番郡,昭帝始元五年(前82)改属乐浪郡。东汉建安中为带方郡治,西晋末废。
宋代宫观官名。以武官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,掌点检本观官物,月终签押簿历。
春秋陈国焦邑,秦置谯县。治今安徽亳州市。属砀郡。西汉属沛郡,东汉属沛国。东晋改为小黄县。隋大业三年(607)复为谯县。东汉以后历为豫州、谯郡、谯国、陈留郡、南兖州、毫州治。三国魏以皇室本贯在谯县,因建
官署名。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亦称小御用监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。设掌印太监一员,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数十员。掌制造刀枪、剑戟、鞭斧、盔甲、弓矢等各种军器。清初沿置
明清附加税之一。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。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,存入国库,而把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,亦称火耗银,由纳税者承担。清初火耗各地不一,有高至百分之五十
一作繁阳或繁扬。春秋、战国楚邑。在今河南新蔡县北。《鄂君启节》铭文:自鄂往“庚緐阳”;《左传》襄公四年(前569):“楚师为陈叛故,犹在繁阳”;定公六年(前504):“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扬”,均即此。
地方政权机构名。元代始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,又称蛮夷长官司。秩如下州,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等,多以土人为之。明沿元旧称,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多隶于府。设
官名。省称小司马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次官,员二人,佐大司马卿掌军政以及官员迁调,总领宿卫禁兵,亦统兵出战或暂在外驻守。正六命。隋开皇元年(581)罢。
东晋时仇池氐杨氏内附置。北魏初改置仇池镇。后复为郡。治洛谷城(今甘肃西和县西南洛峪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西和县、成县、礼县等地。属南秦州(西魏改为成州)。隋开皇初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