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明县
明洪武二年(1369)降崇明州为县,属扬州府。八年改属苏州府。治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。永乐十九年(1421)迁治旧县北十里。弘治十年(1497)属太仓州。正德中县治渐圮于海,嘉靖八年(1529)乃迁筑土城于三沙(马家浜)西南。二十九年海水啮城东北隅,复移治平洋沙,筑砖城,即今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以西之地。万历十一年(1583)城东隅复圮于水,十三年移治长沙,即今崇明县治(城桥镇)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降崇明州为县,属扬州府。八年改属苏州府。治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。永乐十九年(1421)迁治旧县北十里。弘治十年(1497)属太仓州。正德中县治渐圮于海,嘉靖八年(1529)乃迁筑土城于三沙(马家浜)西南。二十九年海水啮城东北隅,复移治平洋沙,筑砖城,即今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以西之地。万历十一年(1583)城东隅复圮于水,十三年移治长沙,即今崇明县治(城桥镇)。
兵书名。明末赵正祯撰,成书于万历三十一年(1603)。分别论述训练铳炮之重要、各种铳炮之使用和火箭、火毯、火药之制造及火器阵法。书中图文兼备。
?—250三国时涿郡(治今河北涿州)人,字子弃。初依渔阳王松,说松附曹操。建安十年(205),操辟为参司空军事,后迁秘书郎。魏文帝时,为中书监,加给事中,掌机密。明帝时,加散骑常侍,进爵西乡侯。善书檄
古湖泊名。即今云南洱海。隋开皇十七年(597),史万岁率兵入南中,渡西洱河,击南宁州夷帅爨翫。唐天宝十载(751),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进攻南诏,为南诏王阁罗凤战败于此。
商鞅变法时在秦国推行的户籍连坐制度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”司马贞索隐:“刘氏云,五家为保,十家相连。”“牧司谓相纠发也。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,若不纠举,则十家连坐。”
唐荆南(治今湖北荆州)人,一作虔州(治今江西赣州)人,字孝通,一作季通。开元十四年(726)进士。授宜寿尉。迁右拾遗、集贤院待制,终著作郎。后见兵乱,归隐江东别业。工诗多佳句,善写出世隐逸之情,山林孤
明设广西分守左江道驻浔州府,左江兵巡道驻南宁府。清设分巡左江兵备道驻南宁府,辖泗城、南宁、太平、镇安四府。
后宫女职。北魏置。择没入宫掖幼女中聪颖者入宫学,授以诗书,而后委以女尚书等需要文化的职务。
明山东汶上人,字宾旸。正德进士。授南京兵部主事。曾师事王守仁,注重讲学。历任襄阳、松江、淮安知府,擢副都御史,后迁兵部侍郎。嘉靖二十四年(1545)官至兵部尚书。次年因上疏乞休忤旨,罢职归。卒于家。年
即北魏。以皇室属鲜卑族之拓跋部,史称拓跋魏。参见“北魏”。
学校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四川总督锡良在成都创办,招收文理通顺、身体健壮之学生一百二十名入堂肄业。聘请兼通汉藏文字教习二员教授藏文藏语;另聘汉教习教授国文、修身、伦理,并兼授英文、历史、地理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