鸠氏
官名。少暤时设此官,掌法制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鸠氏,司马也。”注:“鸠,王也,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”鸠氏也写作雎鸠氏。
官名。少暤时设此官,掌法制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鸠氏,司马也。”注:“鸠,王也,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”鸠氏也写作雎鸠氏。
官名,汉朝有乡三老,掌教化;由乡三老推选出县三老。还有国三老,由皇帝指定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赐县三老、孝者帛,人五匹;乡三老、弟者、力田帛,人三匹。”参看“三老”、“国三老”条。乡官名。战国始置,掌
① 官名。北魏置,佐沙门统掌管全国佛教事务。北齐昭玄寺设三人,佐大统、统管理全国佛教事务。位在各寺寺主之上。北魏时僧令即自嵩高闲居寺主迁都维那,再迁沙门大统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八八《
官署名。金朝宫师府置,正八品,掌太子冠带衣服、左右给使之事。官名。金置。属詹事院。秩正七品,掌冠带衣服、左右给使之事。佐官有侍丞,正八品。
官名。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事。②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领勋府长官,各置一员,从四品上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事,高宗永徽三年 (652) 改名旅贲郎,
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。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、近臣之父母,其父母存者称封,已故者称赠。此制创行于晋、宋、至唐而始备。初则仅及于父母,亦很少有极品。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孙之官位
官名。金建国前设有此官,相当汉族官制中的“冢宰”、“宰相”,金太祖即位前任此官。“都”是“高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“都勃极烈”是女真语的音译。
见“收掌”① 。
三国魏灭蜀后,魏封蜀后主刘禅为安乐公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咸熙元年……丁亥,封刘禅为安乐公。”
①官名。主刑罚狱讼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民各伏得其实。”春秋晋、齐、卫诸国皆置。秦汉称廷尉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至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、哀帝元寿二年(前1年)、东汉献帝建安
仪仗名。汉朝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,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。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,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、轿前后或两旁,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。见晋崔豹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