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爵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,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。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,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官名。每侯国置相一人,其俸各如本县,掌治民,如令、长,不臣。但纳租于侯,以户数为限。侯的家臣,有家丞、庶子各一人,掌侍侯,理家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武帝时始置,为侯国的行政首长。《后汉书·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,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,置府于泾州,招讨使始专置官署。金朝始于西北路、西南路、东北路三处各置招讨司,每司设使一人,正三品,副招讨使二人,从四品,掌招怀降附、征讨叛离。
驿站管传递公文的小官吏。《后汉书·东平王苍传》:“自是,朝廷每有疑政,辄驿使咨问。苍悉心以对,皆见纳用。”南朝宋盛弘之《荆州记》:“陆凯与范晔相善,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,并赠花诗曰:折花逢驿使,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世代享受官禄。又指世代享受官禄的制度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世禄之家。”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: “鲍叔既进管仲,以身下之,子孙世禄于齐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“夫世禄,滕固行之矣。”1、世代为官,
秦汉公文习惯用语。有两种: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,如地方产品、地图之类;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,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、儒生等,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。晋朝沿用此制。1、汉朝郡国每年由‘
官名。隋朝诸鹰扬府置,为府兵一队之长。唐朝折冲府沿置,正九品下,统五十人。三卫中郎将府亦置,属诸卫者正七品上,属率府者从八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武官名。隋大
见“知县”。
官名统称。北宋初以皇城、翰林 (茶酒)、尚食、御厨、军器库、仪鸾、弓箭库、衣库、东绫锦院、西绫锦院、东八作、西八作、牛羊、香药库、榷易、毡毯、鞍辔库、酒坊、法酒库、翰林医官、宫苑、左骐骥、右骐骥、内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