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选拔制度。起源于东汉时代按品级评定人物的做法。班固在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中把人物分为从上上到下下九等,将其所举的古今人物,分别填入这九等表中。东汉时选拔官员实行乡闾评议,其时清议名士的
官名。西汉初年置之。以监察百官。《汉书·叔孙通传》:“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”。官名,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。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。《汉书·叔孙通传》:“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。”见《通典·
官署名。见“左春坊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属吏,掌功曹及诸曹事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)。《后汉书·苏不韦传》:“后太傅陈蕃辟,不应,为郡五官掾。”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三班借差置,位在进武校尉下、下班祗应上,属无品武阶官。金、元皆置,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三十二阶。金为正九品下。元朝为正八品,敕授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
官名,汉末刘表置,掌五经教授等事。学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,辟宋衷为五业从事,见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八《礼部上·学校》引王粲《荆州文学记》。五业指五经。
官名,此为长史和掾史二官的合称。长史为官府、军府的属吏之长,战国末年秦有此官,李斯入秦即任此职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乃拜斯为长史,听其计。”汉承秦制,西汉时丞相、太尉(大司马)、御史大夫(大司空)皆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长才类。本为汉代察举的科目。唐于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诏举,王敬从等二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,天圣九年(公元1031年)七月, 富弼及第; 景祐元年(公元1034年)张方平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原肴藏署而置。设令一人,丞二人,典书、锡匠若干。掌供祭祀、朝会、宾客之棒、栗、茭、芡及于肉、鱼、盐等物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肴藏署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再复
1、晋朝称皇帝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为太妃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尊太妃王氏曰皋太后,宫曰崇化。”2、唐朝为诸王母的封号。见《唐会要三·杂录》。3、清代皇帝的祖父或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称太妃。分别称皇贵太妃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