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曹属
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官署名,汉置,掌作器械,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。参看“考工”条。
官署名,东汉置,掌捕盗贼。清朝梁章钜《称谓录·兵部·中都曹》:“《叩钵斋官职考》: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,名中都曹,主盗贼,或云督捕侍郎之职。”
泛指百官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夫将相大臣,均体元首,共舆而驰,同舟而济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,正八品。
见“太医院教习厅”。
县僧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庄帝初……制,……诸沙门……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,京仓三百石者,授县维那。”掌本县僧人的剃度,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。北齐改称县沙门曹。金代亦以县维那管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中兵曹置,与左中兵曹并掌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。属五兵尚书。置郎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中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中兵、左中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,掌畿内兵士名籍、兵役
征虏将军,杂号将军名,守征虏将军,即代理征虏将军,凡将军,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九年春,祭遵卒,诏异守征虏将军,并将其营。”
①帝王宫中执事的女性官员的合称。历代均置。品位名目不一。汉分十四等,顺次名昭仪、婕妤、美娥、容华、美人、八子、充依、七子、良人、长使、少使、五官、顺常、无涓。后赵先有十八等,后增至二十四等; 东宫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