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厂副管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即左、右翼马厂之副长官。初左、右翼马厂各置副管一人,雍正元年(1723)定两翼共设一人,左、右翼轮值。正五品。协掌两翼马厂事,与防御骁骑等在两翼马厂不时轮流巡察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即左、右翼马厂之副长官。初左、右翼马厂各置副管一人,雍正元年(1723)定两翼共设一人,左、右翼轮值。正五品。协掌两翼马厂事,与防御骁骑等在两翼马厂不时轮流巡察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;北周诸王府亦置,《隋书·皇甫诞传》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禄廪、府膳、出纳、市易、畋渔、刍藁。
官名。汉朝以尚书掌主客曹政务,十六国后秦、西秦及北魏定为官名,置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后罢。官名,即主客曹尚书。东汉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,曹中政务由尚书掌管。主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土训置,北周沿置。为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土训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太府监。旧称“市买司”,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更名。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。参见“市买司”,
官署名。宋置,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。岁有定数,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。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、干办公事二员、检踏官六员、称铜官一员、催纲官一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坑冶司》。
官名。主祭天。《管子·幼官》: “令曰 :‘以尔壤生物共玄官,请四辅,将以礼上帝。’”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财政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征收税捐、管理公产、举募公债、办理交代、县库之监督指挥、收支之登记、稽核县财政之整理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中书五房皆置,选前资令录充任,掌承受、批凿圣语,押定敕草,点检书写熟状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①官署名。辽朝改太府寺置,属南面官,职掌不详。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,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。以监、少监为正、副长官,辖左藏库、右藏库、支应所(又作支承所)、太仓、酒坊、典给署、市买司等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大夫。官名。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