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检察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,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。若只设一名检察官,即无首席之称。在未设法院的地方,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,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。若只设一名检察官,即无首席之称。在未设法院的地方,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定限、督催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清吏司承办所议事件,按月报部。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管理,无固定员额;额设经承二人。
官名。隋文帝所置。内官六典之一,隶尚宫,置三员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琮玺器玩。
官名。北魏置,即“应诏左右”。《北齐书·魏兰根传》: “时应诏王道习见信于(北魏孝)庄帝,兰根乃托附之,求得在外立功。”
官名。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,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,从九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卫尉、太仆、司农、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,自从九品或正九品。宋朝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光禄寺大官、珍羞、良酝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西京 (今河南洛阳),职掌与左藏库略同。
官名。三国魏及晋皆置,位七品。专任宦者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御史府”。
官名。原为平准令,东汉属大司农,秩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有丞一人。灵帝熹平四年(175)改中准令,使宦者任之,列于内署。官名。东汉灵帝四年,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俸六百石,掌平准物价,
见“骐骥院使”。
贡举科目名。唐朝设,应试者一日内撰诗百篇即中选。宋朝有求试者即命试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皇帝亲试求试士人,仅成数十首,为激励后学,仍赐及第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