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以后科举考试的分科名目。分为常科与制举两种,唐时名目繁多,宋代分科较少,明清则只设进士一科。参见“科举制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左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置一人,从二品,掌宫禁宿卫,总制五府及外府。宋朝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6) 改制前为
禁卫军名,汉置,掌侍卫送从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羽林掌送从,次期门,武帝太初元年初置,名曰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骑。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,官教以五兵,号曰羽林孤儿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简称都水司员外郎。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。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为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二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
官名,汉置,为西北地区的田官。《居延汉简》:“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。”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即“贝勒依法依旦尼达”。
封建时代赏给有功者的奖牌。清朝用以赏给八旗军功人员。定制: 八旗营总以下叙军功者得以授予。牌分五等,分别赏给一至五等军功者,其出众效力者,给一等功牌一,加三等功牌一。上书所立功绩年月,钤用兵部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