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时选
唐时对于有特殊功绩官员的铨选。参加非时选的官员都是有政绩的官员,如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四《论选事》记太和七年(公元833年五月)敕节文说:“县令、录事参军,如在任绩效明著,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、陟状者,许非时放选,仍优与处分。”
唐时对于有特殊功绩官员的铨选。参加非时选的官员都是有政绩的官员,如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四《论选事》记太和七年(公元833年五月)敕节文说:“县令、录事参军,如在任绩效明著,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、陟状者,许非时放选,仍优与处分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率。
官名,东汉巴郡太守置,位在文学主事掾下,佐掾掌郡中文学事。参看“文学主事掾”条。
即内十三衙门。又称内十三道。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。顺治十年 (1653) 六月,以内务府事繁,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,即乾清宫执事官、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内官监 (后改宣徽院)、司设监、尚膳监、尚
匈奴王号名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温犊须、日逐、温吾、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,前后二十余万人。”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此制实行于明初,见“回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负责制造妆奁、器用之事。
官名。即镇军将军的司马,位在长史之下,员一人。西晋时秩千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仍五品上,北周定为五命。宋朝亦有其名,而罕除授。
即“票拟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冢宰属吏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杜预注: 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《国语·晋语九》: “及臣之长也, 端委带以随宰人。”韦昭注: “宰,宰官
官名,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,为高级武将,掌帅军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蒲类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各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