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院留院官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周朝称诸侯的伯长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,设丞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,晋置侍御史九人,分十三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课第曹、三、直事曹,四、印曹,五、中都督曹,六、外都督曹,七、媒曹,八、符节曹,九、中垒曹,十、水曹,十一、营军曹,十二、法曹
见“福晋”。
亡国的王,即亡国之君、亡国之主。《后汉书·陆康传》:“岂有聚夺民物,以营无用之铜人;捐舍圣戒,自蹈亡王之法哉!”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,不用符者则用“帖”。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,亦可用之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安、教育、地方自治及选举,地方保卫团、禁烟、风俗、宗教、典礼、社会救济、著作出版、保存古物,收发文件等事项。如仅设一科时,则称总务科,第二科事务
官署名。参见“尚方”。官署名,秦汉置尚方,由令丞主持,掌造皇室所用刀剑玩好之物,属少府,西晋置左、中、右三尚方,南朝置左、右尚方,一令一丞,皆掌造兵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
官名,也称辽东属国长史。东汉置,掌辽东属国事。《后汉书·公孙瓒传》:“瓒还郡,举孝廉,除辽东属国长史……诏拜瓒降虏校尉,封都亭侯,復兼领属国长史。职统戎马,连接边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