陵台令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改献、昭,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,升一阶,各置一员,从五品上,掌守卫帝王山陵。初隶太常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改隶宗正寺,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常寺,德宗至德二载(757)复隶宗正寺,代宗永泰元年(765)又隶太常寺,大历二年(767)再隶宗正寺不改。宋朝沿置,掌陵园守护管理,以河南府巩县或永安县(俱属今河南讯县)令兼任。
官名。唐置,从五品上,掌守陵墓,为陵台主官。参看“陵台”条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改献、昭,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,升一阶,各置一员,从五品上,掌守卫帝王山陵。初隶太常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改隶宗正寺,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常寺,德宗至德二载(757)复隶宗正寺,代宗永泰元年(765)又隶太常寺,大历二年(767)再隶宗正寺不改。宋朝沿置,掌陵园守护管理,以河南府巩县或永安县(俱属今河南讯县)令兼任。
官名。唐置,从五品上,掌守陵墓,为陵台主官。参看“陵台”条。
传说夏、商、周的养老制度。视年令加以分划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凡三王养老,皆引年。八十者一子不从政,九十者其家不从政。”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四人。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
官名。简称精膳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改设满洲员外郎一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士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稍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位在开府仪同大将军上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骠骑大将军、侍中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此制,唯任总管、刺史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国舅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泰四年(1204)置,为国用使属官,以侍从、卿监充任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诸班直将士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东都所置御史台,分司监察弹劾之事; 置御史中丞一员、侍御史一员、殿中侍御史二员、监察御史三员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不置中丞,以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察御史主留台务,而三院御史亦不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军事刑狱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