降调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,称为降调。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,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。凡降调而级不足者,如从八品降三级,无级可降,则议革职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制,经考察属于浮躁与才力不及的官员予以贬官降级或另行调离,称为降调。清制,对于浮躁者降三级调用,才力不及者降两级调用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,称为降调。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,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。凡降调而级不足者,如从八品降三级,无级可降,则议革职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制,经考察属于浮躁与才力不及的官员予以贬官降级或另行调离,称为降调。清制,对于浮躁者降三级调用,才力不及者降两级调用。
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,掌上下文移、出纳文书等。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,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。清代沿用明朝官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
官名。宋置,为群牧司主官,位在制置使下,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,周知国马之政,而察其登耗;凡受宣诏、文牒,则以时下于院、监。大事制置使同签署,小事则遣其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群牧司》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陵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协助太子陵令守卫太子山陵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秦置尚方,汉因之,属少府。主制作御用器物。东汉末年分为左、中、右。或以为汉武帝时已分。然据西汉出土文物铭文,唯见“中尚方”,或即尚方之别称,因其在禁中,故名。三国魏、西周因之。据洪饴孙《三国职
官名。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修故局”。官名。北齐武库署令的属官,掌领工匠修理故甲等事。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诸州、郡、县置,租曹长官。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二月,置于南京路单州,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。参见“招抚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