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右牧
官署名。隋朝诸牧总署,掌畜牧事务,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统骅骝牧、二十四军马牧、驴骡牧、原州羊牧、原州驼牛牧、盐州牧、苑川十二马牧、沙苑羊牧,又领皮毛监。
官署名。隋朝诸牧总署,掌畜牧事务,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统骅骝牧、二十四军马牧、驴骡牧、原州羊牧、原州驼牛牧、盐州牧、苑川十二马牧、沙苑羊牧,又领皮毛监。
清朝绿营兵对下级军官把总之尊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),隶工部,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秩从五品,以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主管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于京城建中太一宫,以前任宰执提举。哲宗元祐六年(1091),改置中太一宫使,为祠禄之官。
县主之夫的称谓。见“郡马”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僧纲司,府各一人,为僧纲司副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
官名。廷尉史省称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 “始周为廷史。”颜师古注: “廷史,即廷尉史也。”官名,汉置,为“廷尉史”的简称。掌审判朝廷直属监狱的犯人,兼审地方的疑难案件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义纵为南阳太守
周朝受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。《左传·哀公四年》: “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”。《谷梁传 ·庄公元年》: “单伯者何,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命大夫,故不名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中宫仆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以宦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外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掌京师外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
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。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,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