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下主事令史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官名,汉置,为陵园令之副,佐令掌守陵园。参看“陵园令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(502—519)初置,由散骑常侍担任。
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五郊群神事,隶太常寺太庙署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军官,从三品。原名总领,后改名为都尉。详见“虎威都尉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的副长官,位佐领之下。亦为骁骑营之下级武官。满语称为“分得拨什库”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骁骑校。每佐领下设一人,计满洲六百八十一人,蒙古二百零四人,汉军二百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