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兼
官制用语。晋朝、南北朝时期多见。原指长期兼任某职,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“咸阳王禧等奏(郭)祚兼吏部尚书,寻除长兼吏部尚书,并州大中正。”秩位低于正员,可由此升为正员,亦可由正员降此。自太尉、侍中、御史中尉至行参军皆可设。
官制用语。晋朝、南北朝时期多见。原指长期兼任某职,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“咸阳王禧等奏(郭)祚兼吏部尚书,寻除长兼吏部尚书,并州大中正。”秩位低于正员,可由此升为正员,亦可由正员降此。自太尉、侍中、御史中尉至行参军皆可设。
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。《韩非子·定法篇》记其制度说:“商君之法曰, 斩一首者爵一级,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;斩二首者爵二级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;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。
官名。唐朝诸军卫置。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
官名。唐玄宗时置,主少府制作诸事,领绫匠八十三人、巧儿四十二人等。昭宗天祐元年(904) 停。官名。《文苑英华》所载唐大和三年(公元829年)与大中元年(公元847年)的《南郊赦书》均提到内作使之名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制供王用的毛皮服饰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司裘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为大裘,以供王祀天之服。中秋,献良裘,王乃行羽物。季秋,献功裘
官名。元朝供膳司设辅用库,其长官为大使,掌规运钱息,以给供需。见《元史·职官三·辅用库》。
见“崇文门监督”。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五院部有“知五院事”,在朝称“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爵名。同“执圭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楚国之法,得五 (伍) 员者,爵执珪,禄百担,金千镒。”1、爵名,东周、秦、汉初有此爵,也称上执珪,也写作“执圭”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尝与秦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 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