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衣卫左所指挥使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。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、二等,分别为正六品、正七品。
①西周时各级封国国君统称。《令方彝铭》:“众诸候: 侯、田(甸)、男。”②春秋以后专指封国国君。诸侯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为封国最高统治者,掌握一国政治、军事、经济等大权。并按时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和
官名。汉置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记载,三辅“皆有二丞”。秩六百石,与一般郡丞相同。《汉书·刘向传》记路温舒曾为右扶风丞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陈礼仪之事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学务。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即掌翊卫近御,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。次于乾清门侍卫。无定员。归御前大臣统领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前侍卫”。
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户部头司户部司次官。太宗贞观二十三年(649) ,高宗登基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员外郎设。置二人,从六品上。佐户部郎中掌户部司事。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元员外郎,咸亨元年(67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