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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长

官名。战国置,为一里之长,掌里之政令。北魏亦置,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初立党、里、邻三长,定民户籍,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。负责核实户籍,征发徭役。里长最初可复二夫兵役,后免一夫役调。北齐改以五十家为闾里,设长一人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定制: 百家为里,设里长一人。唐不置。明朝规定每县民户相邻一百十户为一里,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里长,里分十甲曰里甲。里长、甲长轮充,十年一轮。里长负责一里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,依上、中、下户分为三等编第均之,故里长亦为当时徭役一种。清朝大体沿袭明制。


乡官名。里的长官称里长,即里正。《墨子·尚同上》:“是故,里长者,里之仁人也,里长发政里之百姓。”明设里长,《大明律·附例四》:“凡各处人民,每一百户内议设里长一名、甲首一十名,轮年应役,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。”参看“里正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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