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选举科目之一,也写作“茂才”,西汉时称“秀才”,后改称“茂才”或“茂材”。《汉书·吴王刘濞传》:“岁时存问茂材,赏赐闾里。”参看“茂才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儒学类科目。永昌元年(公元689年)诏举,李文愿及第。
官名。即汾祠丞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诏举,崔明允等二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即少府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少府监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1、官名,东汉章、和二帝后置,属少府,由宦者充任,秩六百石,为少府之副。2、唐高宗改少府监为内府监,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十等,位不入八分镇国公下、镇国将军上。关于八分,参见“不入八分镇国公”。封爵名。清置,见“八分。”
明清对监察御史及给事中之统称。谏官,谏议之官。《韻额府群玉》:“谏官曰言官。”《明史·李应昇传》:“广微父允贞为言官。”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霞炉乡。
官制用语。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,一般皆上表辞让,以示谦逊。不让者反成特例。东晋王述迁尚书令,不让,“(其)子坦之谏,以为故事应让。”(《晋书·王湛传》)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。《南齐书·谢脁传》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为县主记室的吏员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。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