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地
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主管田赋改征实物后的行政事务。它一方面办理原由财政部主办的土地陈报,一方面则与地政署举办各种地税(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)。在各省市县设有田赋管理处办理此项事务。
周朝诸正官之合称。位卑于卿士。《尚书·洪范》: “曰王省惟岁,卿士惟月,师尹惟日。”孔颖达疏: “《正义》曰: ‘师,众也; 尹,正也,众正官之吏。谓卿士之下有正官大夫,与其同类之官之长。《周礼》大司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,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。
见“显文阁”。官名,宋度宗咸淳元年(公元1265年)置。显文阁为藏书阁,内藏理宗御制,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均为贴职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 “使祭史先用牲于雒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掌管祭祀之事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性于雒。”
官名。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,有令及丞,又别领器局、酒局二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饮膳之事。下设掌膳十二人,奉觯三十人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补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掌佐提调、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。
明清对监察御史及给事中之统称。谏官,谏议之官。《韻额府群玉》:“谏官曰言官。”《明史·李应昇传》:“广微父允贞为言官。”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武学博士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