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榷官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诸率府所领亲府、勋府、翊府之长官中郎将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此名,显庆元年(656)复名中郎将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狄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宋朝国史院属官。以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充任,掌有关修史之事。
执法之吏,亦指狱吏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司马迁报任安书曰: “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伍。”1、指狱吏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·报任安书》:“家贫,财赂不足以自赎,交游莫救,左右亲近不为壹言。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
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。详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明初中书省、大都督府及御史台三衙门的合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内小臣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,由阉人充任,负责后宫事务,下设内小臣奄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参见“吏部”。官署名,东汉置,掌选举和祠祀事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。改常侍曹为吏部曹,主选举祠祀事(灵帝时又改称选部)……魏改选部为吏部,主选部事……晋置吏部、三公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