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丞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南作坊副使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、县令的法规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、县令法六条,北周时沿用,其内容据《周朝律考·后周律考》的记载为:修身心、敦教化、尽地利、擢贤良、恤狱讼、均赋役
即“小御正上士”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崇玄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三年(公元707年)诏举,张九龄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四方地名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原师》:“掌四方之地名,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,物之可以封邑者。”
官名,即捕盗都尉,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周朝制度诸侯大国可建上、中、下军,合称三军。各设将、佐为正副长官。下辖各军大夫、尉、司马等。魏晋时期诸王国亦建三军,设上军将军、中军将军、下军将军分领之。(1)春秋时列国车兵多设有上中下三军,约有战车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。顺治四年 (1647) 改原城门指挥千百户设,又名 “城门千总”。时隶兵部职方司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改隶步军统领,额定三十二人,分守内外十六门,每门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