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见“稽俸厅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掌管三司档案、文卷之事。员额一人,秩正八品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官府供使役的小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”郑玄注:“庶人在官,谓府史之属。官长所除,不命于天子国君者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侍卫司。五代始置,统掌禁军,后周世宗时与殿前司共掌禁军,地位极重。统兵官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马步军副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。北宋初,实际分为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、侍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官名。北宋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在三班借差下、大将上。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后,改名下班祇应。官名。宋朝设此官,为最低级的供奉武官,在三班借职之下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