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水司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官名。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掌管马匹皂隶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马劳课殿,赀皂啬夫一盾。”官名,秦汉皆置,为县中小吏,掌管马厩中的饲养人员:《秦简·秦律杂抄》:“马劳课殿,訾皂啬夫一盾。”注:“皂啬夫,
见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将军府佐官,掌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基传》:“以淮南初定,转基为征东将军,都督扬州诸军事,进封东武侯。基上疏固讓,归功参佐,由是长史司马等七人皆侯。”晋朝王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吏治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郭邻之及第。
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散吏名。汉代郡府置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李翕天井道碑》,其地位相当于史,无具体职务。《汉书·爰盎传》有从史,可能是从史位的省称。晋代犹有设置,《隶续》二一所载《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》有从史位九人。县散吏似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禁游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宦官中的低级职务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 “(刘)思逸少充腐刑,初为中小史,转寺人。久之,除小黄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