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官侍郎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置为刑部(都官)都官司长官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都官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置都官郎中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置为刑部(都官)都官司长官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都官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置都官郎中。
官署名。唐朝左、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,置中郎将一员、左右郎将各一员,兵曹参军一员、校尉五员; 每校尉领旅帅二员,每旅帅领队正二十员、副队正二十员。掌领近卫卫士勋卫之属宿卫,号称内仗,极受亲信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围场事务。下置都管、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。是年正月,朱元璋自立为吴王,于应天府(今江苏南京)设中书省,置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,位在左相国上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,以左为
怯薜的成员。见“怯薜”。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设在诸王身边的监察官员,防其为非而辅之以正,受诏奏闻诸王的举动善恶。官名,三国魏置,设在诸王国掌监察,防其为非,辅其为正。《资治通鉴·魏文帝黄初三年》:“是时,诸侯王皆寄地空名而无其实
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称。辽朝北面官,辽凡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犯罪者,皆没入瓦里,成为皇家奴隶,这些人在宫中任职服役,称著帐郎君。辽皇族、外戚世官犯罪家属没官者之称。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殿即宫殿为皇帝起居、理政之处。殿省指皇宫中诸官署,如尚书、中书等。汉、晋皆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