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大发运使
见“发运使”。
见“发运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司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 改良酝署令置,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沿置,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 (1659) 改六品,康熙六年 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官名。见“司宰寺”。
“中记室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总领客省、器物、太医、兽医四局事务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刺绣,以男工担任。
见“修政局”。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设置,掌接待、传达之事,其机构称承宣司。
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,该校学生,皆有一技之长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鸿都门学生。”注:“鸿都,门名也,于内置学。时其中诸生,皆敕州、郡、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,至千人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