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
官名。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,隶尚食,置三员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樽彝器皿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食的属官,掌樽彝器皿。
见“都头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为步军都头的副职,参见“都”。
武官、侍从官服用之冠。亦称武弁、大冠。《续汉书·舆服下》: “武冠,一曰武弁、大冠,诸武官冠之。侍中、中常侍加黄金珰,附蝉为文,貂尾为饰,谓之‘赵惠文冠’。”《晋书·舆服》:“武冠,一名武弁,一名大冠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。见“落燕都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次官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即“江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