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官名。隋唐与元为上林署的正副主官,金代地位在上林署提点之下。参见“上林署”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从五品,隶内正司,掌中宫百工制造,设于仁宗皇庆元年 (1312)。置令一员,丞二员。官署名。元皇庆元年(公元1312年)置,属内正司。秩从五品,掌营缮杂作之役,设令一人,从五品;丞二人,
官名。户曹长官。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,主户曹事。三国、西晋沿之。东晋、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,公府、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。官名,汉朝公府置户曹掾,为户曹长官,掌民户、礼俗、祠祀、农桑等事,有副职“属”
设在禁中的官署,如少府、卫尉等。禁中,即宫廷中。因宫廷禁卫森严,故称禁中、禁内。省是官署名称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阎皇后》:“(耿)宝及其党与中常侍樊丰……永壻黄门侍郎樊严等,更相阿党,互作威福,探刺禁
官名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谓西汉时已置此职,晋、南北朝诸代及隋唐均沿置。唐制秩从六品上,掌校典籍,侍从文章。其后金代王府中亦曾设置。
官署名。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。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掌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阁务。有事故时,由承宣厅长代理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
官名。秦置。西汉隶光禄勋,主中郎,秩比二千石。东汉时,部分侍郎、郎中亦归其统率。职掌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东汉初年或参与战事; 又协助光禄勋典领郎官选举,有大臣丧事,则奉命持节策赠印绶或东园秘器。东汉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