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光初功曹
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西曹”。
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西曹”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、典史之别称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初沿明提督操江之制,置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,员额二人,掌江防之事。顺治六年(公元1649年)省。
见“磨勘院”。
官署名,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,掌铸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理藩院·西藏钱制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历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班阶略有提高,改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武官名。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百户之下,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,参见“卫所”。
官名。金朝教坊置,为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教坊阶官名。金置,秩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见“河南府”。
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。